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解的通知
各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屬各單位:
《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解》和《十方面民生實事責任分解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“十三五”規劃的收官之年。各地、各部門要高度重視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時刻牢記和踐行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浙江的“干在實處永無止境,走在前列要謀新篇,勇立潮頭方顯擔當”新期望,切實加強領導、明確責任,緊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,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堅持新發展理念,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,堅持“八八戰略”再深化、改革開放再出發,全面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,持續穩企業、增動能、補短板、保平安,確保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全面完成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0年2月27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解
一、袁家軍省長主抓重點工作
1. 穩企業、防風險。扎實做好穩企業各項工作。堅持底線思維,完善風險體系,提高風險管控能力,做實做細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,實施《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》,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好發展環境。
牽頭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商務廳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
2. 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和政府數字化轉型。以數字化轉型為引領,擦亮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金名片,深化機關內部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提高治理能力。深入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。聚焦掌上辦事之省和掌上辦公之省目標,打造高效協同的整體政府。拓展深化各領域數字化應用,謀劃建設一批場景化多業務協同的重大應用項目。
牽頭單位:省委改革辦、省大數據局
3. 全面構建“多規合一”國土空間規劃體系。全面推進
“多規合一”改革,提升省域國土空間治理能力。
牽頭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
4. 加快推進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科技創新高地建設。著
力推動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平臺、人才、政策、要素集聚和體制機制創新,打造面向世界、引領未來、輻射全省的創新策源地。
牽頭單位:杭州市政府、省科技廳
5. 全力推進數字經濟“一號工程”。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五
年倍增計劃,大力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。加快培育數字產業集群,加快各行業各領域數字化改造。全面實施城市大腦、電子發票、移動支付之省等標志性工程,加快紹興國家級集成電路產業創新中心建設。加快推進軟件名城、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等數字經濟平臺建設。
牽頭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大數據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
6. 更好發揮政府產業基金的導向作用,完善投融資體制
改革,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具有乘數效應的先進制造、民生建設、基礎設施短板等領域。
責任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委宣傳部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建設廳、省商務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國資委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(列第一位者為牽頭或匯總單位,下同)
7. 堅持政府過緊日子。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,非剛性、非重點項目支出壓減不低于10%,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壓減不低于5%,“三公”經費壓減不低于5%。集中財力辦大事,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。
責任單位:省財政廳
8. 加快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轉型,穩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。
責任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國資委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銀保監局、寧波銀保監局,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
9. 完善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機制,深化森林質量財政獎懲制度,開展濕地生態補償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林業局
二、馮飛常務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深入實施省市縣長項目工程,大力推動浙商回歸,促進民資、國資、央企投資、外資協調增長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商務廳、省國資委
2. 大力實施“六個千億”產業投資工程,以高端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為重點,謀劃實施一批數字經濟、高端裝備、生物醫藥、新材料等重大產業項目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藥監局
3. 加快推進三澳核電一期等重大能源項目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溫州市、蒼南縣政府
4. 全面提升服務業創新能力,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,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商務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郵政管理局
5. 加快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。
責任單位:省委軍民融合辦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人防辦
6. 推進縣域特色經濟“雙千億”工程和塊狀特色經濟提升行動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
7. 合力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,縱深推進小洋山全域一體化開發,推進長三角聯合創新基地、數字長三角、都市圈城際軌道等一批重大標志性工程,協同推進長三角港口一體化發展,打造世界級港口群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水利廳、省大數據局、省林業局、浙江邊檢總站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、省海港集團
8. 突出政府主導、企業主體,謀劃實施寧波前灣滬浙合作發展區、嘉興全面接軌上海橋頭堡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寧波市、嘉興市政府
9. 推動共建蘇浙皖產業合作區、平湖-金山產城融合發展區,促進省際毗鄰區域協同發展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
10. 加快推進“三廊四新區”建設,突出環杭州灣經濟區核心區作用,推動環杭州灣城市群加快發展,扎實推進大灣區標志性工程建設,加快建設“萬畝千億”新產業平臺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市場監管局
11. 謀劃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,深入推進舟山群島新區和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,建設甬臺溫臨港產業帶,力爭海洋經濟增加值增長8%以上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浙江邊檢總站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,寧波市、溫州市、舟山市、臺州市政府
12. 加快打造“詩畫浙江”大花園。推動衢州、麗水大花園核心區建設,新建大花園示范縣(市、區)30個,串珠成鏈推進“四條詩路”千萬級核心景區建設,加快打造十大名山公園和十大海島公園,有序推動景區門票降價,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省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林業局,衢州市、舟山市、麗水市政府等
13. 全力推進大通道建設。聚焦“三個1小時”交通圈目標,高水平建設交通強省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交通集團,沿線地方政府
14. 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,加快杭麗鐵路、通蘇嘉甬鐵路、滬蘇湖鐵路、滬乍杭鐵路等前期工作。推進高鐵門戶建設,全面推進鐵路杭州西站綜合交通樞紐、杭紹臺鐵路、杭溫鐵路等項目建設。加快滬嘉甬鐵路、金甬鐵路、金建鐵路、杭衢鐵路、衢麗鐵路、溫武吉鐵路、甬舟鐵路等項目進度。建成商合杭鐵路、金臺鐵路等項目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交通集團,沿線地方政府
15. 切實提升大都市區能級。深化杭州、寧波、溫州、金義四大都市區建設,探索建立公共資源配置與常住人口規模掛鉤機制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衛生健康委,相關設區市政府
16. 啟動實施交通節點新城開發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17. 啟動實施杭紹甬、甬舟、嘉湖、衢麗花園城市群一體化行動,加快推進城市群同城化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,相關設區市政府
18. 全力打造特色小鎮2.0版,建成一批示范特色小鎮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省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19. 推動未來社區增點擴面,培育60個省級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委組織部(省委人才辦)、省委改革辦、省教育廳、省民政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大數據局、浙江銀保監局、寧波銀保監局
20. 擦亮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金名片。注重目標集成、政策集成、效果集成,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續推進個人和企業全生命周期“一件事”全流程最多跑一次。
責任單位:省委改革辦、省大數據局,省直屬其他單位,各設區市政府
21. 推進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竣工驗收前“最多80天”改革,開展低風險小型項目“最多20個工作日”試點,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平臺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功能。啟動工程云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22. 深化機關內部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全面實施公務員職業生涯全周期管理“一件事”改革。推動機關內部90%以上非涉密事項實現“一窗受理、一網通辦”。
責任單位:省委改革辦、省委組織部、省委編辦、省大數據局
23. 深化“標準地”制度改革,新批工業用地全面推行“標準地”,推廣應用“標準地”地圖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自然資源廳
24. 全面實施公共信用工程,提升全省一體化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功能,推進公共信用信息應用聯動,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大數據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
25. 完成事業單位改革。
責任單位:省委編辦,省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26. 深化天然氣管網體制改革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省天然氣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27. 開展縣域經濟治理改革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28. 全面整合各類開發區(園區)和產業集聚區。大力推進開發區(園區)和產業集聚區平臺整合、要素集聚、機構精簡、職能優化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委改革辦、省委編辦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商務廳
29. 推廣特色小鎮創建制做法,實施競爭性差別化政策供給,打造20個高能級平臺,建設一批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園區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委改革辦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商務廳
30. 確保浙石化一期項目穩定運行、二期項目加快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31. 大力推進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,深化“四港”聯動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省推進“一帶一路”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32. 支持杭州、寧波爭創“一帶一路”國家級發展平臺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省推進“一帶一路”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,杭州市、寧波市政府
33. 打造“數字絲綢之路”核心區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商務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,各設區市政府
34. 高質量參與長江經濟帶建設,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,舉一反三抓好突出問題整改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態環境廳
35. 實施“千年古城”復興計劃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36. 實施一批詩路文化標志性項目,推進100個重大文化產業項目,打造10個4A級博物館、美術館景區,建設20個文化旅游產業融合試驗區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委宣傳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廳
37. 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,積極創建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農業農村廳
38. 啟動實施新一輪山海協作工程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,省山海協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39. 加強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、人才支援,扎實做好產業合作、消費扶貧、電子商務合作、勞務協作,助推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委組織部、省經信廳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商務廳、省供銷社
40. 全面深化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,共建一批對口合作示范園區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41. 加強安全生產,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、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,圍繞掃盲區、除死角,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綜合治理,加強風險管控、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,推進企業百萬員工安全素養大提升和應急進萬村活動,切實提升本質安全水平,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,確保事故起數、死亡人數下降20%。
責任單位:省應急管理廳,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
42. 大力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,實施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,加強地質災害、小流域山洪、城市內澇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。
責任單位:省應急管理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建設廳、省水利廳、省地震局、省氣象局,省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,省減災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
43. 全面實施“兩強三提高”行動計劃,著力構建走在前列的體制機制,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。
責任單位:省政府辦公廳
44. 嚴格控制公共工程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45. 大幅壓減辦展辦會。
責任單位:省政府辦公廳、省商務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
46. 深入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。聚焦掌上辦事之省和掌上辦公之省目標,大力推進“浙里辦”“浙政釘”功能集成優化,提升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、監管、督查”成效,打造高效協同的整體政府。80%以上政務服務辦件實現網上受理,掌上執法應用率達到90%。
責任單位:省大數據局、省市場監管局
47. 拓展深化各領域數字化應用,以省域空間治理、安全生產監管、自然災害風險預警和應急救災等為重點,謀劃建設一批場景化多業務協同的重大應用項目。
責任單位:省大數據局,省級有關單位
48. 加強公共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。有序推進數據開放和應用。
責任單位:省大數據局、省委網信辦、省公安廳
49. 深化政務公開。
責任單位:省政府辦公廳
50. 加強廉潔政府建設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以上率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著力整治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。
責任單位:省政府辦公廳
51. 科學編制“十四五”規劃。
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
三、朱從玖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深化溫州金融綜合改革、臺州小微金融改革、寧波普惠金融改革和湖州、衢州綠色金融改革等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銀保監局、寧波銀保監局、浙江證監局、寧波證監局,寧波市、溫州市、湖州市、衢州市、臺州市政府
2. 引導金融機構服務重心下沉,打造覆蓋全省的區域供應鏈金融科技平臺,提升各級擔保平臺服務能力,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融資,更好緩解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。
責任單位: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大數據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銀保監局、寧波銀保監局、浙江證監局、寧波證監局,各設區市政府
3. 加大金融風險防控化解力度。強化省市縣協同、部門間協作、政銀企聯動,防范化解企業債務風險,用好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,加大政策性紓困力度。
責任單位:省地方金融監管局,省企業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,各設區市政府
4. 全面實施穩外貿政策,做實“訂單+清單”監測預警系統,拓展多元市場,培育外貿新增長點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,省外貿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5. 開拓“一帶一路”新興市場,創建國家級新型貿易示范區。大力發展服務貿易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、省委網信辦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外辦、浙江省稅務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、省郵政管理局
6. 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法,實施擴大進口戰略,大力度引進優勢外資項目,積極承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溢出效應,深化12個境外經貿合作示范區建設,加快建設境外并購產業合作園,打造高質量外資集聚地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市場監管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、省郵政管理局,各設區市政府
7. 制定實施數字生活新服務行動,推進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、傳統零售企業數字化、夜間經濟數字化,推進街區(商圈)數字化改造,加快建設國家級步行街,以新服務帶動新消費,加快建設現代消費體系,積極創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。啟動實施高品質步行街提升工程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,省流通與消費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,杭州市、寧波市政府
8. 完善城市社區商業布局,打造義烏、青田等世界超市、購物天堂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,義烏市、青田縣政府
9. 深入實施“鳳凰行動”,大力支持科創企業上市,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改革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國資委、浙江省稅務局、省市場監管局、浙江證監局、寧波證監局,各設區市政府
10. 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“1+6”行動。
責任單位:省國資委、省經信廳、省司法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銀保監局,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11. 深入推進中國(浙江)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。高質量完成三年改革試點任務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,省政府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12. 著力打造大宗商品跨境貿易人民幣國際化示范區。
責任單位:人行杭州中心支行,省政府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13. 加快建設油氣全產業鏈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、省發展改革委
14. 積極推進中國(浙江)自由貿易試驗區擴權擴區改革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,省政府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15. 加強與中國(上海)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聯動,加快省內聯動創新區建設,謀劃建設自由貿易港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、省發展改革委,省政府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,相關設區市政府
16. 深入推進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,加強中國(杭州、寧波、溫州、紹興、義烏)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聯動發展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、省委改革辦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浙江邊檢總站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、省郵政管理局,杭州市、寧波市、溫州市、紹興市、金華市及義烏市政府
17. 加快“17+1”經貿合作示范區建設。
責任單位:寧波市政府、省商務廳
18. 推動“一帶一路”海外站建設,力爭義新歐班列全年運行1000列。
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、省郵政管理局、省海港集團,金華市及義烏市政府,其他相關設區市政府
19. 推進數字口岸一體化建設,提升口岸開放和便利化水平。
責任單位:省政府辦公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商務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浙江邊檢總站、省貿促會、杭州海關、寧波海關、浙江海事局、省機場集團、省海港集團,各設區市及義烏市政府
四、王雙全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,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,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、非法集資等新型犯罪。
責任單位:省委政法委、省公安廳,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2. 加強國家安全工作。
責任單位:省國家安全廳
3. 堅持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、法治化、智能化、專業化。
責任單位:省委政法委、省委組織部、省委宣傳部、省公安廳、省司法廳
4. 推進“最多跑一地”改革,加強“基層治理四平臺”運行管理,加快建設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。
責任單位:省委政法委、省信訪局、省公安廳、省司法廳、省大數據局
5. 深化“楓橋式公安派出所”創建活動,共建“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、服務不缺位”的社會治理共同體。
責任單位:省公安廳
6. 全面實施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,加快建設公共法律服務體系。
責任單位:省司法廳
7. 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工作,加大合法性審核、公平競爭審查和備案審查力度。
責任單位:省司法廳、省市場監管局
8. 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,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,著力提高基層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水平。
責任單位:省司法廳、省委編辦
9. 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。
責任單位:省司法廳
10. 加強訴源治理,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,健全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、司法調解的銜接機制。
責任單位:省委政法委、省公安廳、省司法廳、省法院、省檢察院
五、高興夫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,制定實施一批新的降本減負措施,降低企業用電、用氣、物流等成本,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動服務平臺,全年為企業減負2700億元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大數據局、省電力公司
2. 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好發展環境,實施《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》,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,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公安廳、省司法廳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工商聯
3. 實施產業鏈協同創新工程,打造10條標志性產業鏈,實施60項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,建成18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,構筑100個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郵政管理局
4. 培育發展數字安防、汽車及零部件、綠色石化、現代紡織等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,各設區市政府
5. 創建氫能產業創新研究院,大力發展氫能產業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
6. 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
7. 新增小微企業園200個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,省小微企業園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8. 謀劃實施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2.0版,實施智能化技術改造行動,力爭在役工業機器人累計突破10萬臺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,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9. 淘汰1000家企業落后產能,整治10000家“低散亂”企業。強化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,新認定省級首臺套產品200項,新增一批首批次新材料、首版次軟件和浙江制造精品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應急管理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省市場監管局
10. 新培育雄鷹企業30家,新增隱形冠軍企業50家,培育壯大一批獨角獸企業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、省市場監管局
11. 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五年倍增計劃,大力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,力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增長15%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委網信辦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、省大數據局
12. 加快培育數字產業集群,積極發展平臺經濟、共享經濟、體驗經濟和快遞經濟,加快各行業各領域數字化改造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商務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大數據局、省郵政管理局
13. 深入實施“雄鷹行動”“雛鷹行動”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,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14. 全面實施城市大腦、電子發票、移動支付之省等標志性工程,做強集成電路、軟件業,超前布局量子信息、類腦芯片、第三代半導體、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未來產業,加快紹興國家級集成電路產業創新中心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、浙江省稅務局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省大數據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銀保監局、寧波銀保監局,各設區市政府
15. 加快推進“1+N”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建設,連接5000萬臺工業設備,服務10萬家以上工業企業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
16. 建成5G基站5萬個,實現縣城以上全覆蓋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通信管理局、中國鐵塔浙江省分公司
17. 加快推進軟件名城、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等數字經濟平臺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、省大數據局
18. 加快建設“互聯網+”、生命健康科技創新高地,謀劃建設新材料科技創新高地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藥監局
19. 著力推動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平臺、人才、政策、要素集聚和體制機制創新,打造面向世界、引領未來、輻射全省的創新策源地。
責任單位:杭州市政府、省委組織部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人力社保廳
20. 推進杭州、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,杭州市、寧波市、溫州市政府
21. 推進G60科創走廊、寧波甬江科創大走廊、溫州環大羅山科創走廊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人力社保廳,杭州市、寧波市、溫州市、湖州市、嘉興市、紹興市、金華市、衢州市政府
22. 支持之江實驗室爭創國家實驗室,布局首批省實驗室2—3家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之江實驗室、浙江大學
23. 發揮浙江大學、西湖大學引領帶動作用,支持中科院寧波材料所、中科院腫瘤與基礎醫學研究所、清華長三角研究院等建設新型研發機構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清華長三角研究院、浙江大學、西湖大學、中科院寧波材料所,杭州市、寧波市、嘉興市政府
24. 支持阿里達摩院等企業研發機構搶占科技創新制高點。實施科技創新尖峰、尖兵、領雁、領航四大計劃。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,健全科技大市場體系,全年技術交易額達到800億元,推動2000個授權發明專利產業化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市場監管局
25. 深入實施“雙倍增”計劃,新增高新技術企業4000家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10000家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經信廳、省市場監管局
26. 加快推進人才強省建設,大力實施鯤鵬行動、科技創新人才推進計劃,新引進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20個,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。
責任單位:省委組織部、省科技廳、省人力社保廳
27. 加快蘇臺高速公路、湖杭高速公路、瑞蒼高速公路等前期工作。全面推進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綜合交通樞紐、杭紹甬智慧高速公路建設。加快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寬項目進度。建成杭紹臺高速公路、龍麗溫高速公路文泰段、臨金高速公路建金段、千黃高速公路、杭寧高速公路拓寬等項目。實現陸域“縣縣通高速”。
責任單位:省交通運輸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交通集團,相關設區市政府
28. 完善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。深化“畝均論英雄”改革,引導資源要素向優勢區域、優勢產業、優勢企業集中。
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,省深化“畝均論英雄”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29. 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。
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農業農村廳
30. 高質量完成“四好農村路”三年行動計劃。
責任單位:省交通運輸廳、省農業農村廳
31. 加強網絡綜合治理。
責任單位:省委網信辦、省經信廳、省公安廳、省通信管理局
六、成岳沖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加快建設北航中法航空大學。
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杭州市政府
2. 實施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行動。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,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,力爭全國文明城市設區市全覆蓋。推進最美風尚培育行動,持續開展移風易俗。實施文明好習慣養成工程。健全現代志愿服務體系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團省委
3. 深入推進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。做好良渚遺址保護利用。加強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建設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
4. 啟動建設10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。
責任單位: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自然資源廳
5. 實施文藝精品創優工程,傳承弘揚浙學文脈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廣電局
6. 實施文化基因解碼工程,挖掘陽明文化、和合文化、南孔文化等豐富內涵。
責任單位:省文化和旅游廳
7. 全面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,完善“浙江智慧文化云”。
責任單位: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發展改革委
8. 高水平建設之江文化中心等重大文化設施。
責任單位: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發展改革委
9. 加大文化惠民力度,深化送文化下鄉和文化進萬家活動。
責任單位: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廣電局
10. 新增農村文化禮堂3000個。實施傳承發展浙江優秀傳統文化行動計劃,繁榮哲學社會科學,發展文藝事業,提高人民群眾藝術素養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社科聯
11. 加快推進之江文化產業帶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文化和旅游廳
12. 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,推動文化與旅游、科技深度融合發展,建設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先行區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廳
13. 加快出版業高質量發展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浙江出版集團
14. 支持橫店影視文化產業集聚區、中國(浙江)影視產業國際合作區等做大做強。
責任單位:省委宣傳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廣電局
15. 全面實施教育現代化戰略,啟動第四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,加大公辦幼兒園建設力度,加快補齊普惠性幼兒園短板,實現鄉鎮公辦中心園全覆蓋。建立中小學生提質減負有效機制,加強心理健康教育,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。
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省委網信辦、省委編辦、省公安廳、省民政廳、省建設廳、省應急管理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通信管理局
16. 深化“互聯網+義務教育”,探索組建城鄉教育共同體,推動城鄉孩子同教育同培養。
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省人力社保廳
17. 積極穩妥深化完善高考綜合改革。
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省人力社保廳
18. 集中力量推進 “雙一流”高校建設,加大省優勢特色學科培育力度,推動省內各類高校提升發展和產學研一體化。
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
19. 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改革,實施高職擴招提質行動。
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人力社保廳
20. 深入實施健康浙江行動,開展“三醫聯動”“六醫統籌”醫改試點,全面推行城市醫聯體建設,推動縣域醫共體深度融合。
責任單位:省衛生健康委,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21.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藥品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改革。
責任單位:省醫保局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藥監局
22. 大力實施“醫學高峰”計劃。做好重點傳染病、慢性病防控。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和高質量發展。
責任單位:省衛生健康委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科技廳、省醫保局、省藥監局
23. 加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。
責任單位:省衛生健康委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民政廳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建設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總工會、省婦聯
24. 加強設區市基本醫保制度統一和大病保險統籌。
責任單位:省醫保局、省財政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浙江省稅務局
25.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,推進體育產業市場化。全力備戰東京奧運會。
責任單位:省體育局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
26. 認真做好杭州亞運會、亞殘運會籌備工作。
責任單位:杭州市政府、省體育局、省殘聯,亞運會組委會辦公室及其他成員單位,亞殘運會組委會辦公室及其他成員單位
七、王文序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、退役軍人、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工作,抓好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,新增城鎮就業80萬人,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30萬人。
責任單位:省人力社保廳、省教育廳、省退役軍人事務廳
2. 大力實施新時代工匠培育工程和“金藍領”職業技能提升行動,完成100萬人培訓任務,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30%以上。
責任單位:省人力社保廳、省經信廳、省教育廳
3. 深入推進“浙江無欠薪”行動。
責任單位:省人力社保廳,省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4. 及時做好因病致貧、因病返貧人口的監測和幫扶。兜住基本生活底線,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。
責任單位:省民政廳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醫保局
5. 加大社會保障力度,全面推進養老、失業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,強化精準擴面和動態管理,完善大救助體系。
責任單位:省人力社保廳、省民政廳、省財政廳、浙江省稅務局
6. 推動養老服務事業和產業全面協調發展,支持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,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和康養聯合體建設,深化智慧養老,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系。推進城鄉老年食堂建設,新建350個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,提升公辦養老機構失能失智老人照護能力。
責任單位:省民政廳、省委老干部局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醫保局
7. 健全農村留守兒童、婦女、殘疾人的關愛服務體系,推進“兒童之家”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民政廳、省教育廳、省公安廳、省婦聯、省殘聯
8. 健全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系,創建“新時代楓橋式退役軍人服務站”。
責任單位:省退役軍人事務廳,省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9. 深入開展“雙擁”活動。
責任單位:省退役軍人事務廳,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八、彭佳學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加大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力度。
責任單位: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財政廳,沿海相關設區市政府
2. 深化“三改一拆”。
責任單位:省自然資源廳,省“三改一拆”(違建別墅清查整治)行動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3. 全面推進“多規合一”改革,提升省域國土空間治理能力。
責任單位: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水利廳、省林業局
4. 深入實施生態修復。深化山水林田湖海生態保護修復工程,加快實施錢塘江流域大保護工程、生態海岸帶建設工程。
責任單位: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建設廳、省水利廳
5. 大力開展植樹造林,啟動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,建設浙東沿海、京杭大運河、太湖等江河湖岸防護林體系,建設高標準農田林網,開展丘陵崗地森林植被生態修復,打造森林城市和森林鄉村,著力提高森林覆蓋率。
責任單位:省林業局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水利廳、省農業農村廳
6. 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出15周年為契機,深化“兩山”轉化改革,支持開化、麗水創建國家公園,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體系,聯動推進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、安吉縣域踐行“兩山”理念綜合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和麗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林業局,杭州市、麗水市及淳安縣、安吉縣、開化縣政府
7. 總結臨安村莊經營好做法,發揮市場化機制,更好推動“兩進兩回”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,省委省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8. 在11個縣開展新時代美麗鄉村綜合集成改革試點,統籌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、“三位一體”農合聯改革、林權改革和農村金融改革,深化花園村鄉村振興綜合改革試點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省供銷社、省林業局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、浙江銀保監局、省農信聯社
9. 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政策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自然資源廳
10. 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,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。建設一批省級現代農業園區、省級特色農業強鎮、省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。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。壓實“米袋子”“菜籃子”負責制。加強生豬增產保供穩價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商務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糧食物資局、省林業局
11. 推進農田產能提升,新建設50萬畝高標準農田,提標改造50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,穩定糧食綜合生產和保障能力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水利廳、省糧食物資局、省林業局
12. 持續做好海上“一打三整治”,保護發展海洋牧場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,浙江漁場修復振興暨“一打三整治”行動協調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13. 深入實施“千萬工程”,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,培育美麗鄉村示范縣10個,建設新時代美麗鄉村5000個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,省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14. 實施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程500個,推動鄉村有機更新。
責任單位:省自然資源廳
15. 建立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、智治融合的鄉村治理體系,完善村民自治,提升“后陳經驗”“村民說事”“小微權力清單”等鄉村善治品牌,爭創一批國家鄉村治理示范縣、示范鎮、示范村,建成善治示范村2000個。加快建設數字鄉村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委政法委、省委組織部、省委宣傳部、省公安廳、省民政廳、省司法廳、省通信管理局
16. 以農用車、漁船等安全管理薄弱環節為重點,開展隱患排查整治,建立健全鄉村風險防控機制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公安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應急管理廳、浙江海事局
17. 啟動實施新一輪村集體經濟攻堅行動。
責任單位:省委組織部、省農業農村廳
18. 深入實施低收入農戶高水平全面小康計劃,確保低收入農戶收入增長10%以上,低收入農戶最低收入水平達到年人均8000元以上。
責任單位:省農業農村廳,省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19. 加快防臺防洪排澇等水利工程建設,完善錢塘江河口和浙東沿海防臺御潮工程體系,實施海塘安瀾千億工程,新開工海塘建設150公里。
責任單位:省水利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,杭州市、寧波市、溫州市、嘉興市、臺州市政府
九、陳奕君副省長牽頭重點工作
1. 開展環保服務企業示范行動,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精準化水平。
責任單位: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委改革辦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司法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水利廳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
2. 深入實施放心消費行動。
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藥監局
3. 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,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%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、省經信廳
4. 建設浙江知識產權交易中心,打造知識產權強省。
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科技廳、浙江大學
5. 啟動實施城市陽臺景觀塑造工程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
6. 啟動實施海綿城市等標志性工程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水利廳
7. 創新建設運營模式,加強城市有機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,改造500個城鎮老舊小區,打造美好生活的新型城市功能單元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,省城鄉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8. 推進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全覆蓋。
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委改革辦、省司法廳、省大數據局,省市場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
9. 深入推進藍天、碧水、凈土、清廢行動,高標準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,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。
責任單位:省生態環境廳,省美麗浙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,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,各設區市政府
10. 深化治氣工作,實施細顆粒物(PM2.5)和臭氧濃度“雙控雙減”,全面完成運輸結構調整和柴油車專項整治,全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20%、重點行業下降30%以上,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下降19.8%,確保全省PM2.5平均濃度穩定達標。
責任單位:省生態環境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公安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市場監管局
11. 深入推進“五水共治”,確保Ⅲ類以上水質斷面比例達到88%,徹底消除劣V類水質斷面,確保近岸海域水質、入海河流(溪閘)斷面水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。
責任單位:省治水辦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建設廳、省水利廳、省農業農村廳
12.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,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%,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%以上。
責任單位:省生態環境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農業農村廳
13. 全面推進治廢工作,開展全域“無廢城市”創建。
責任單位:省生態環境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教育廳、省科技廳、省公安廳、省建設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商務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市場監管局
14. 支持金華開展垃圾革命試點。
責任單位:金華市政府、省經信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建設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供銷社
15. 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建設,力爭生活垃圾總量零增長和零填埋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、省委宣傳部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商務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機關事務局、省郵政管理局
16. 全面打響工業垃圾殲滅戰,開展一般固體廢物專項整治行動和危險廢物動態清零行動,新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達到30萬噸/年,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率達到96%以上。集中清零貯存超過1年的危險廢物。
責任單位:省生態環境廳、省經信廳、省應急管理廳
17. 積極推進“百鎮樣板、千鎮美麗”工程。積極培育一批景區縣城、景區鎮、景區村,開展傳統村落風貌保護提升和美麗宜居示范村建設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,省城鄉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
18.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、不是用來炒的定位,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,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,發展住房租賃業,完善住房保障體系。
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,省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
19. 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。
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藥監局,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
十方面民生實事責任分解
1. 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200家,新增托位5000個。(責任單位:省衛生健康委)
2. 對重點人群開展流感疫苗自愿免費接種;開展高危人群大腸癌篩查。(責任單位:省衛生健康委)送藥上山進島便民服務點擴面300個,(責任單位:省藥監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醫保局,列第一位者為牽頭或匯總單位,下同)建成24小時“網訂店送”藥房500家。(責任單位:省藥監局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醫保局)
3. 完成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三年行動計劃,實施古井水源保護工程,提升208萬農村居民飲用水標準,城鄉規?;┧こ谈采w人口比例達到85%以上,確保全省農村居民喝上達標飲用水。(責任單位:省水利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建設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衛生健康委)
4. 建成城際鐵路及城市軌道交通80公里,(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)新增城市主城區停車位10萬個,(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)新改建公交站點500個。(責任單位:省交通運輸廳)新建和改造提升農村公路8000公里,新建美麗經濟交通走廊6000公里,新建農村港灣式??空?500個、村級物流服務點4000個。(責任單位:省交通運輸廳)
5. 建成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500個,新增城鎮垃圾日處理能力2萬噸。(責任單位:省建設廳)
6. 完成100座病險水庫和100公里干堤加固,整治中小河流500公里,新增美麗河湖100條(個)。(責任單位:省水利廳)
7. 構建“15分鐘健身圈”,新增足球場50個、游泳池100個、社區多功能公共運動場250個、百姓健身房1000個、小康體育村升級工程1000個。(責任單位:省體育局)
8. 新建老年大學(學堂)100所;(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、省委老干部局)生活困難老人家庭適老化改造6000戶;(責任單位:省民政廳)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10000戶,改造星級“殘疾人之家”300家 。(責任單位:省殘聯)
9. 培育發展放心消費單位20萬家、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6萬家、放心工廠3萬家,建設放心消費街區(商圈)100個、城鄉放心農貿市場300家。(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商務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)
10. 改造農村家宴放心廚房680家,建成中小學校和等級幼兒園“陽光廚房”2500家。(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教育廳)